临时工产假能休158天吗?
我是一名临时工,怀孕了准备休产假。不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身份,能不能和正式员工一样休158天产假呢?很担心因为自己临时工的身份,没办法享受正常的产假天数,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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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属于单位的职工,和正式员工一样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关于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不过,各地在此基础上会有不同的延长产假规定。例如,很多地方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延长60天左右,这样总体算下来就可能达到158天。以某些地区为例,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所以,如果所在地区有这样的规定,且女职工符合生育政策,不管是所谓的“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都可以享受总共158天的产假。 因此,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所在地区有延长产假至158天的相关规定,同时你符合生育政策等条件,那么你就有权休158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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