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直管公房拆迁时,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

我家租的是直管公房,现在面临拆迁,拆迁部门说我们是承租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所以没有补偿。我心里很疑惑,不知道这种说法对不对。我想了解一下直管公房拆迁时,承租人到底有没有补偿,如果有,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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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直管公房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直管公房的概念。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承租人虽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依法享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其次,关于承租人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对于直管公房的承租人来说,在拆迁过程中,其可能获得的补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若承租人和公房所有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可主张相关损失的赔偿。比如因拆迁导致承租人需要重新寻找住所,期间产生的搬家费用、寻找新住所的额外费用等合理损失,都可以要求赔偿。 - 倘若双方就终止租赁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承租人有权申请对自身予以合理安置,同时要求支付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作为补偿。例如,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产权调换,由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或者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货币补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提前解约相应损失的赔偿。 - 承租人还可以依据相关房改政策购买所租住的房屋并以此作为被拆迁人的身份来获取相应的补偿;也可以由被拆迁人采取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实物补偿方式),进而与承租人终止原本的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通过协议模式收购公房承租人对公房的使用权(货币补偿手段)。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房原承租人已经离世或者迁移到外地居住,而新承租人又未按照法律现行规定及时变更出租人的有关程序,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新承租人很有可能无法切实享受到应有的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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