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终止探视小孩?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夫探视孩子时经常不遵守约定时间,还会在孩子面前说我坏话,影响孩子的情绪和成长。我很担心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终止他探视小孩呢?
展开 view-more
  • #探视权终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是否可以终止探视小孩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探视权,也叫探望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看望孩子、和孩子短暂相处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享有探视权的,另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对方的探视权。这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和父母双方都保持一定的情感联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那么就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这里所说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比如探视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探视方有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经常对孩子进行不良的教育,如教唆孩子违法犯罪等。 如果出现了上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会作出中止探视的判决。当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比如探视方改正了自己的不良行为,经过法院审查后,就应当恢复其探视权。 回到问题本身,离婚后不是绝对不可以终止探视小孩,但必须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并且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作出判决,而不能私自终止对方的探视权。否则,可能会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