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否反悔和撤销?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当事人会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赔偿等问题,并且签订调解协议书。然而,签订后能否反悔和撤销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性质。它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的赔偿等事宜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双方签字,通常情况下就意味着认可了协议的内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并不是说签了字就绝对不能反悔和撤销。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是有可能的。一是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当事人对协议中的某些关键内容存在错误的认识,像对赔偿项目的理解有误,导致在签字时没有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是显失公平。如果协议的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撤销协议。 但是要注意,一旦发现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一般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就会消灭。 此外,如果要撤销协议,不能自行宣布协议无效,而是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 在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虽然一般要遵守协议,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反悔和撤销的。不过,整个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