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能私了解决?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可以私了解决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私了。简单来说,私了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事宜,而不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表明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允许当事人私了解决交通事故的。具体来说,能够私了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私了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决定私了,当事人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固定相关证据,避免事后产生纠纷。还应当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的金额、方式、时间等内容。 总之,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私了解决,但要符合法定条件,对于不适合私了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