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因失业降低抚养费?


在探讨能否因失业降低抚养费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的基本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父母需要支付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看,是存在因失业等特殊情况降低抚养费的可能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失业就一定能降低抚养费,但强调了抚养费的支付要根据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失业属于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特殊情况。 当一方失业时,意味着其负担能力大幅下降。如果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可能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困难。此时,失业方可以先与另一方协商,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降低抚养费的要求。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签订协议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 要是协商不成,失业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失业方的再就业可能性和预期收入等。如果法院认定失业情况确实导致支付方经济困难,无法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就可能会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数额。 不过,即使降低了抚养费,也不意味着抚养孩子的责任减少。当失业方重新就业,经济状况好转后,子女仍有权在必要时要求增加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