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合法夫妻也能打官司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现在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事儿产生了纠纷,我们这种不是合法夫妻的情况,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吗?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
展开


在我国,即使不是合法夫妻,也就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打官司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关系的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虽然不是合法夫妻,但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在分手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院在处理时,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不是合法夫妻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纠纷时,是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