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是否可以?

我未婚先孕,现在孩子出生了,男方突然提出要争抚养权。我有点慌,不太清楚在这种未婚的情况下,男方有没有权利争抚养权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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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婚怀孕的情况下,男方是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通俗来讲,就是决定孩子跟谁一起生活,谁来主要照顾和教育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就表明,虽然是非婚生育的孩子,但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双方都对孩子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同时也都享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在实际判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所以,未婚怀孕男方是有权利争取抚养权的,但最终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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