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不还能否执行工资?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现在到还款时间了,朋友却一直拖着不还。我知道他有固定工资,想问下如果走法律程序,在他欠款不还的情况下,法院能不能执行他的工资来还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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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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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执行其工资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债务人欠款不还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来说,债权人要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债权人的起诉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如果债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对于被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法院也可以采取执行措施。但是,法院在执行工资时,需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综上所述,欠款不还的情况下,在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后,是可以执行债务人工资的,但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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