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能否就担保合同申请再审?


在探讨未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是否可就担保合同申请再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担保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保障措施。担保人则是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追偿权是指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代为偿还的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于未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而言,如果在担保合同相关的诉讼中,存在上述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形,那么担保人是可以就担保合同申请再审的。例如,担保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在原判决中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或者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都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再审。 不过,申请再审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综上所述,未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在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和期限的条件下,是可以就担保合同申请再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