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的没有盖章可以报销吗?
我拿到了一些电子票据,但是发现上面没有盖章,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去报销。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财务和法律规定,担心拿过去报销会被拒绝,想问问这种没盖章的电子票据在法律上是否可以用于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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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电子票据的概念。电子票据是一种数据电文形式的票据凭证,和传统的纸质票据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报销问题上,关键在于电子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务和税收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这里所说的条件就包括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对于电子票据的盖章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电子票据采用了符合规定的电子签名,即使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盖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是可以用于报销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单位可能有不同的财务报销制度。有些单位可能出于谨慎考虑,要求电子票据必须有盖章或者符合他们特定的格式和要求才给予报销。所以,当遇到电子票据没有盖章的情况时,一方面可以查看票据是否有符合规定的电子签名,以确认其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要及时和单位的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单位具体的报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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