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是否可以去公证?

我和父亲之间矛盾很深,现在我们双方都想断绝父子关系,想问下这种双方自愿的情况能不能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来断绝父子关系呢?
展开 view-more
  • #父子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通常是不可以去公证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要理解父子关系的法律性质。父子关系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另一种是基于收养等法律行为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 对于基于血缘的自然血亲父子关系,这是由生理上的血缘联系而产生的,是一种客观存在且不可改变的事实。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当事人可以通过自主行为来断绝这种自然血亲关系的权利。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条文允许父母与子女之间通过协议、声明或者公证等方式来解除自然血亲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都未涉及此类内容。所以,即便双方自愿,也不能通过公证等手段断绝基于血缘的父子关系。 而对于拟制血亲的父子关系,比如收养关系形成的父子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收养关系的规定,收养关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当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如果是这种拟制血亲的父子关系,双方自愿解除并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但这和公证断绝父子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并且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不能通过公证断绝;拟制血亲的父子关系若要解除也需遵循法定程序,而不是简单的公证断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