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作环境和待遇都不太好,想换个工作。我想知道我作为劳动者能不能单方面和现在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展开


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不过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预告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你提前和用人单位打个招呼,给他们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这种解除方式不需要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基于自身的意愿,在遵守法定预告期的情况下行使的解除权。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想换个环境,于是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三十天后他就可以合法地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二种情形是即时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简单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时,劳动者不用等三十天,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比如,小张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他的工资,那么小张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