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主动辞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些年头了,最近感觉工作压力太大,不想干了打算主动辞职。但我又担心没了收入,想了解下主动辞职的话,能不能从公司拿到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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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辞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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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正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由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自主选择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 然而,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即便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者为了自身安全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劳动者因此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有明确规定。 第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限制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不合理的加班制度等,劳动者可以据此主动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五,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得到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如果劳动者因为上述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而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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