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用商铺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基金?

我租了一间商铺,房东说专项维修基金得我来交。我不太清楚这钱到底该谁出,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租用商铺到底需不需要缴纳专项维修基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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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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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用商铺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基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专项维修基金的概念。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房屋及其相关设施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出现需要维修、更新或改造的情况时,有专门的资金可以使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里明确规定了缴纳主体是业主。 而在租赁关系中,租户只是取得了商铺的使用权,并非商铺的所有权人。租户与房东建立的是一种租赁的合同关系,租户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商铺,并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专项维修基金并不在租户的常规缴费范围内。 当然,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特别约定由租户来缴纳专项维修基金,那么这种情况下租户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遵守。所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租用商铺的租户通常不需要缴纳专项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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