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举例说明税前扣除吗?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税前扣除的概念有点模糊。虽然知道它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太清楚实际中是怎么操作的。想让专业人士结合具体例子给我讲讲,像在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里,税前扣除是如何体现和计算的,这样我能更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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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前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前扣除指的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一些合理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需要纳税的金额,从而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很多项目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比如小李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他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800元、基本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50元,住房公积金1200元,那么这2250元(800 + 200 + 50 + 1200)就可以在税前扣除。除此之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假设小李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规定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1000元也能扣除。这样小李应纳税所得额就变为10000 - 5000(个税起征点) - 2250 - 1000 = 1750元,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一家制造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为生产产品发生的原材料成本是2000万元,支付员工工资1000万元,设备折旧费用300万元,这些成本和费用都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同时,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假设该企业当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00万元,按照规定可扣除限额为5000×15% = 750万元,那么超出的50万元(800 - 750)在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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