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足疗介绍卖淫是否能取保候审?

我朋友在足疗店工作,因为介绍卖淫被抓了,家里人都很担心。现在就想知道像这种在足疗店介绍卖淫的情况,到底有没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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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足疗店介绍卖淫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刑罚的可能判处情况来看。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那么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在介绍卖淫行为中所起作用较小,涉及的人数较少、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这种情况下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其次,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等,即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这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就医治疗,或者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在符合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此依据同样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能申请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法定的期限,但案件因为各种原因还没有审理完毕,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 总之,足疗店介绍卖淫能否取保候审,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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