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具有哪些特征?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多年了。身边有人说我们这算事实婚姻,我不太清楚事实婚姻到底是啥样的。想了解下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这样我也能确定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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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事实婚姻具有的特征。 首先,事实婚姻的主体是男女双方,并且双方都没有配偶。也就是说,他们不存在与其他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有配偶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比如,他们会一起参加社交活动,以夫妻相称,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等。这与那种偷偷摸摸的同居关系是有明显区别的。 再者,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必经程序,只有经过登记,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事实婚姻是没有经过这一法定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另外,事实婚姻是发生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总之,事实婚姻有其独特的特征,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如果涉及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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