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在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归谁?
我和老公过不下去打算离婚,现在孩子还在哺乳期,我特别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后一般会判给谁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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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孩子还在哺乳期时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哺乳期”这个概念。从法律角度理解,哺乳期通常指孩子从出生到两周岁这段时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为强烈,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更合适的照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在孩子处于哺乳期,也就是不满两周岁的情况下,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这一原则主要是基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因为在这个时期,孩子的生理发育还不完全,母亲在喂养、照顾孩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不会判给母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情况。在这些特殊情形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意见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总之,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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