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是否允许高校集资建房,大学集资房能否拥有全产权?

我想了解下现在我国的法律政策,高校可不可以进行集资建房呢?另外,如果高校建了集资房,我们这些参与集资的人能不能拥有这个房子的全产权啊?心里一直很疑惑,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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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高校集资建房以及大学集资房产权问题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高校集资建房的合法性。在过去,集资建房是存在的一种住房建设形式。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对于高校而言,如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经过相应政府部门的批准,是允许进行集资建房的。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现在对于集资建房的审批管理更加严格。一些地方可能出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原因,限制或不再批准新的集资建房项目。 再来说大学集资房能否拥有全产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建设的,那么其产权性质与经济适用住房类似。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对于大学集资房,如果其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取得全产权的。但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等情况,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补缴费用等手续后才可能获得全产权。总之,大学集资房是否能拥有全产权要根据具体的建设情况、土地性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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