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评估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评估活动受到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约束和规范,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介绍一些重要的评估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评估领域的基本法。它对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评估程序、评估行业协会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比如,该法明确了评估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资格考试等方式取得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评估机构开展业务时,要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并符合法定的条件。在评估程序上,规定了评估业务的承接、评估对象的调查、评估方法的选择等环节,要求评估机构和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资产评估法》,不同领域的评估还会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地产评估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相关规定。该法规定了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在国有资产评估领域,《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则对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公司法》在涉及公司设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时也有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评估法律体系,为评估活动提供了全面的规范和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