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宅基地政府征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崇明宅基地政府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方面: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区片价格计算。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按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且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房屋补偿方面:分为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从区域划分补偿来看,崇明区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地区(城桥镇行政区域内陈海公路以南地区及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行政区域)土地使用权基价为90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为40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堡镇、新河镇行政区域内陈海公路以南地区)土地使用权基价为80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为350元/平方米;三类地区(除一、二类以外的地区)土地使用权基价为70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为300元/平方米。同时,不同区域的安置房指导价也有所不同,一类地区安置房指导价为215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为2050元/平方米,三类地区为1900元/平方米,多层电梯安置房指导价在上述基础上相应上浮350元/平方米。 另外,宅基地补偿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 -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土地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货币补偿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价款进行补偿;置换补偿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平方米进行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