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五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重庆市,职工遭遇五级工伤时,其赔偿标准涵盖多个赔偿项目,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计算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次性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伤残津贴。五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且用人单位还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然后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为1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为60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