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责任?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是医院治疗过程有问题,但又没证据。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法律会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责任,这样我维权也能有点方向。
展开


在医疗纠纷中,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会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责任。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是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就好比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样,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活动时也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就贸然进行手术,这显然违反了诊疗规范,此时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第二种情形是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藏或者拒绝提供这些资料,就很可能是在掩盖自己的问题,所以法律会推定其有过错。比如,患者要求查看自己的病历,医院却找各种理由不给,这种情况就符合该条规定。 第三种情形是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果医疗机构对其进行了上述不当处理,那么就无法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就难以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正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也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责任。例如,医院不小心把患者的病历弄丢了,或者为了逃避责任而修改病历内容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总之,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形时,法律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在维权时就不需要自己去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举证负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