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关于借贷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涉及到借贷方面的事情,想知道民法典里对于借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比如借贷合同的成立、利息怎么算、还款期限之类的,这些规定能保障我作为借贷一方的哪些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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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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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民法典中关于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是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这就意味着,如果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项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也是可以的,但要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关于借款利息,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同时,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约定了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在借款期限方面,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相关内容。总之,民法典对于借贷的规定,旨在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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