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实体权利的期间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民事事务时,经常听到‘民事实体权利的期间’这个说法,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在合同履行、侵权索赔这些事情里,这个期间会有什么作用呢?我想了解一下它的具体定义、范围以及对我维护自身权益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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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体权利的期间,指的是民事主体享有和行使民事实体权利受到时间限制的一段时期。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你的某些民事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这个期间在法律里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民事主体能否实际享有和行使其权利。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可能会导致权利的丧失或者效力受到影响。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不同类型的民事实体权利期间。其中比较常见的是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说,小明借给小红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还款日期到了小红没还钱,从小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也就是还款日期到了小红没还钱)开始计算,三年内小明都可以去法院起诉小红要求还钱。要是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小红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小明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小明让小红还钱的诉求。 除了诉讼时效期间,还有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与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例如,《民法典》规定的一些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就是除斥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 总的来说,了解民事实体权利的期间对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我们要在规定的期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期间的经过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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