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研发的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公司委托了其他机构进行研发项目,想了解一下在税务方面,委托研发的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怎样规定的。不清楚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扣除比例,担心在税务处理上出现问题,所以想详细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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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研发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委托研发加计扣除是企业在税务处理中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比例及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后续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自2023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于委托研发,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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