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法律咨询中经常咨询的问题有哪些?


在劳动争议法律咨询中,有几个方面的问题是经常被咨询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常见的咨询点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还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其次是工资福利问题。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咨询内容涉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此外,还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如年终奖、带薪年休假等问题。 再者是社会保险问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同时,在发生工伤等情况时,未缴纳工伤保险可能会使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另外,竞业限制和服务期问题也较为常见。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后,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也是咨询热点。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