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公司破产时,员工能得到怎样的补偿,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是按照工作年限,还是其他什么因素,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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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员工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公司破产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明确指出,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确定。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该员工三个月半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是作为优先清偿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员工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补偿得不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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