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法人和股东如何承担?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公司经营出现点状况,有了债务。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公司的债务我作为法人和其他股东该怎么承担,是按什么比例,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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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债务法人和股东如何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法人的概念。法人并不是指具体的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就是典型的法人。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要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比如设备、资金、房产等去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股东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在公司出现债务时,股东不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偿还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上限承担责任。比如,某股东认缴出资10万元,当公司出现债务时,该股东最多承担10万元的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恶意转移公司资产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违法行为,如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出现债务,可能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受到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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