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变更名称后发票过渡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公司刚完成名称变更,现在不清楚发票在变更前后怎么使用,不知道有没有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旧名称的发票还能不能用,新名称的发票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开具,我很想弄明白这些问题,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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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过渡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变更名称后,发票过渡期是一个企业和相关人员比较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对于公司变更名称后发票的过渡期,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明确固定时长的“过渡期”规定。不过,相关规定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般来说,在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后,就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簿的变更以及发票的缴销、重新领购等手续。在办理这些手续期间,旧名称的发票使用情况要分阶段来看。如果在变更登记前已经开具出去的旧名称发票,在业务真实发生且符合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购买方是可以正常用于入账和抵扣的。而对于企业自身留存和尚未开具的旧名称发票,通常在办理税务变更后,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企业在完成税务信息变更并领购新名称发票后,就应当使用新名称开具发票。企业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告知名称变更情况和发票开具的新要求,避免因发票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税务风险。如果在变更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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