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家庭妇女是否也须补偿误工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位家庭妇女,她没有正式工作,主要负责家里的家务。现在她要求我补偿误工费,我不太理解,家庭妇女没出去上班哪来的误工费啊,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撞伤家庭妇女到底用不用补偿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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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撞伤家庭妇女是否需要补偿误工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误工费的定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少挣了多少钱,这个损失就得由造成伤害的人来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提到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需要赔偿的。 虽然家庭妇女没有像上班族那样有明确的工资收入,但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家庭妇女承担了照顾家庭成员、打理家庭事务等工作,这些劳动使得其他家庭成员能够安心工作,创造经济价值。一旦家庭妇女因伤无法正常进行家务劳动,家庭可能需要聘请他人来完成这些工作,这就产生了额外的经济支出。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是否支持家庭妇女的误工费诉求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如,会考虑家庭妇女平时承担家务劳动的强度和范围、当地聘请类似家政服务人员的市场价格等。如果有证据表明家庭因为妇女受伤,不得不花钱请人来做原本她做的家务,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可以作为误工费的参考依据。 所以,撞伤家庭妇女也是有可能需要补偿误工费的。这并不是说只要是家庭妇女受伤就一定能拿到误工费,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确实因为受伤导致了家庭产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这种损失,那么赔偿义务人就应该进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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