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合同解除后赔偿多少钱?

我之前买了套商品房,签了合同付了部分款项。但现在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我想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得到多少赔偿,是只退我付的钱,还是有额外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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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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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额确定,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则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通常是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定金、利息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例如,购房者支付了50万元的购房款,以及1万元的定金,那么这些款项开发商应当返还给购房者。同时,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如果有利息损失,开发商也需要进行赔偿。 间接损失是指因合同解除而导致购房者失去的预期利益。比如,购房者因为购买该商品房,错过了购买其他更合适房屋的机会,而其他房屋价格上涨,造成了购房者的经济损失。不过,间接损失的赔偿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并且要符合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在合同中有约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开发商的损失等。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此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总之,商品房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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