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合同十级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被鉴定为十级工伤,但我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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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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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十级工伤,赔偿问题依然有法可依。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没签合同不影响你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能证明你为单位工作并因工作受伤,就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第一步是确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接下来就是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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