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厂房拆迁如何补偿?
我有一个废弃厂房面临拆迁,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的补偿是怎么算的。是和正常厂房一样补偿吗?都有哪些补偿项目?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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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废弃厂房拆迁补偿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废弃厂房,简单来说,就是已经停止使用、不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功能的厂房。而拆迁补偿,则是政府或相关部门在征收土地、拆除建筑物时,给予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废弃厂房的拆迁补偿,一般也遵循这些原则。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通常会根据厂房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程度等因素来评估。评估机构会按照一定的评估方法,确定厂房的市场价值,以此作为补偿的依据。例如,如果厂房是砖混结构,建筑面积较大,且成新率较高,那么其评估价值可能就会相对较高。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即使是废弃厂房,在拆迁过程中也可能涉及设备、物资的搬迁等费用。这部分补偿会根据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来确定,比如搬运设备的费用、运输物资的费用等。如果需要临时安置相关物品,还会给予临时安置费用。 最后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厂房是废弃的,但如果在拆迁前曾经有过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具备潜在的生产经营价值,那么也可能会获得这部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通常会根据厂房的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不过,如果厂房已经完全废弃,且长时间没有经营活动,那么这部分补偿可能会相对较少,甚至可能不予补偿。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额外的补偿政策或奖励措施。所以,在具体的拆迁补偿过程中,建议被拆迁人及时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规定,与拆迁方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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