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多少?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企业突然要单方面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给我多少赔偿,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赔偿金额该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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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企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假如员工在企业工作了3年半,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而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其次,如果企业是因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情形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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