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和双开区别大吗?
我不太明白留置和双开这两个概念,身边有人被留置了,也有人被双开,我想知道这两者区别大不大啊?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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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和双开有着较大的区别。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留置是一种调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这就好比在警察侦破刑事案件时,对于有重大嫌疑的人会采取拘留等措施以便进一步调查一样,留置是监察机关为了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而采取的手段。 而双开是一种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双开”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的公务员管理规定,当党员和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时,就会受到这样的处分。比如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就可能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不适合再担任公职,就会被开除公职。 从适用对象来看,留置适用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范围相对特定,主要是公职人员中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人群。双开则主要针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只要他们违反了党纪和公职人员相关规定,达到相应的严重程度,就可能面临双开处分。 从法律后果来讲,留置只是调查过程中的一种措施,被留置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受到何种处罚,要经过后续的司法程序来确定。而双开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一旦被双开,意味着失去了党员身份和公职身份,在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留置和双开在性质、适用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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