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是否有补偿?
我家房子被鉴定为危房,政府说要拆除。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拆除会不会有补偿。要是没有补偿,我住哪儿都成问题。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危房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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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危房拆除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危房的定义。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一般会根据危险程度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而对危房实施拆除的情况,通常是有补偿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拆除,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会有相应的补偿安排,可能涉及宅基地的重新分配或者货币补偿等。 然而,如果是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危房,比如房屋已经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为了避免危险而主动拆除,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政府给予的专门补偿的。因为这属于房屋所有人为了自身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自主行为。 所以,危房拆除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拆除原因和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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