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证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不知道办理离婚证是不是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我们现在居住的城市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想了解下具体规定,不想来回折腾,所以想问问到底有没有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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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证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所在地。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A市,那他们就需要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户籍情况等,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便于这些信息的确认和管理。 不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其中就包括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当地户口,但有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就可以不用回到户口所在地,直接在当地办理离婚证。 所以,总体而言,正常情况下离婚证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在开展了“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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