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证是否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办离婚证得在户口所在地。但我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特别麻烦。想问问,离婚证是不是必须得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呀?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外地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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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证不一定非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户口所在地,按照这个规定,从传统的婚姻登记程序来讲,办理离婚证是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而户口所在地的相关信息登记更为准确和全面。 然而,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我国也推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这一政策突破了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限制,大大方便了那些在外地工作、生活,但又不方便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 所以,是否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地没有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那就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当地在试点范围内,并且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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