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通常是有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女职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 那么,如果公司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该如何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公司违法将您辞退,那么您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3×2 = 30000元。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女职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女职工确实存在这些情形。 综上所述,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大多数情况下女职工是有权利获得赔偿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