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过期商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超市买东西,回家才发现买的食品已经过期了。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超市该怎么赔偿我,想知道法律对于购买到过期商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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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购买到过期商品时,赔偿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买过期商品的货款。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您购买的是食品类过期商品,您不仅可以要求退还货款,还能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这个计算出来的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商家最少要赔偿您一千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购买了价值50元的过期食品,按照价款十倍计算是500元,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所以您可以获得一千元的赔偿。另外,如果过期商品导致您身体不适,去医院治疗花费了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就属于“损失”,您可以要求商家按照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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