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商店买到过期食品该如何赔偿?

今天去商店买了些食品,回家才发现有几样是过期的。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让商家赔偿,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在商店买到过期食品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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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商店买到过期食品时,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相应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惩罚性赔偿”则是为了惩罚商家的不良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额外给予消费者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具体来说,如果在商店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赔偿的金额一般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购买食品价款的十倍来计算赔偿金额。比如,买了价值50元的过期食品,那么可以要求商家赔偿50×10 = 500元。另一种是按照因食用过期食品所遭受损失的三倍来计算。比如,因为吃了过期食品导致身体不适去医院看病,花费了300元的医疗费,那么可以要求商家赔偿300×3 = 900元。要是按照上述两种方式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照法律规定,商家最少要赔偿一千元。 如果和商家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力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罚,消费者协会则可以帮助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调解。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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