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期食品该如何赔偿?

我在超市买了些食品,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期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食品价格赔,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标准,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获得应有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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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购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获得相应赔偿。首先来解释一下“消费者”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在购买过期食品这件事里,我们就是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购买到过期食品,首先可以要求赔偿我们的实际损失,比如购买食品花的钱。同时,还能额外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假如计算出来的额外赔偿金额不到一千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可以获得一千元的赔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在购买到过期食品时,我们也可以要求超市退货退款。 如果和商家协商赔偿不成,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权。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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