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脚背工伤骨折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脚背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是单位直接给我赔偿吗,赔偿的金额怎么算,需要走什么流程,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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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脚背工伤骨折的情况,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你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脚背骨折如果是在工作时发生的,一般符合这一认定条件。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它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比如脚背骨折可能会影响到脚部的活动能力等,鉴定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比如,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流程方面,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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