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正式员工是否有五险一金?
我在一家便利店做正式员工,但是老板一直没给我提五险一金的事儿。我不太清楚按法律规定,便利店正式员工是不是应该有五险一金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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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便利店正式员工是有五险一金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五险一金”是什么。“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主要是为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保障。“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的住房储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 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便利店作为用人单位,对于正式员工,是需要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如果便利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以与便利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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