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地产公司破产,已交全款且拿到钥匙,还需要填写债务申报吗?

我买了房地产公司的房子,全款都交了,钥匙也拿到手了。但现在房地产公司破产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是不是还需要去填写债务申报。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这样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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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公司破产,购房者已交全款且拿到钥匙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填写债务申报。 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程序是指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法定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债务人需要对其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以偿还债务。而债权人则是指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的人,这里的债权通俗来讲,就是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比如交付房屋、偿还借款等)的权利。购房者付了房款,就对房地产公司享有要求其交付合格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等权利,所以购房者是债权人。 虽然购房者已经交了全款并且拿到了钥匙,但并不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就一定已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相关部门进行了产权登记后,房屋才真正属于购房者。而在房地产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很可能存在房屋产权还未完成登记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债权的目的是为了参与到破产企业资产的公平分配过程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不申报债权,那么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购房者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相关债权可能不会被列为破产债权的范围,后续即使有剩余资产可供分配,购房者也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份额。若后期再进行补充申报,费用则需要债权人自行承担。 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填写债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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