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伤残应如何赔偿?

我在一次冲突中不小心把人弄成伤残了,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故意伤害致人伤残的情况,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赔偿哪些方面,赔偿金额又该怎么确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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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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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故意伤害他人致人伤残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下面来详细说明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赔偿项目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并且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凭证。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误工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要依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和法定标准来计算。另一方面,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伤残等级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外,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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