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长期合同,现在想辞职,不知道公司会不会给赔偿。我听说有的情况下辞职公司要赔偿员工,有的情况就不用,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有赔偿的那种,所以想问问大家,长期合同辞职公司到底有没有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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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合同下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是否给予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员工因为劳动关系的变动可能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依据这条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后正常辞职,这属于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员工自己想换工作,按照正常流程提前告知公司然后离职,公司没有额外给钱的义务。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本该给员工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却没有配备;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比如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员工辞职公司就需要给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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