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后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签了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根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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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后被辞退,赔偿标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辞退劳动者,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遇到被辞退的情况,首先要判断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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